无障碍浏览
2023-08-30来源:封面新闻

教育部:加快缩小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 解决城镇挤乡村弱问题

  8月30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相关情况。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田祖荫在会上表示,以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为重点,加快缩小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合理规划布局城乡学校,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切实解决城镇挤、乡村弱问题。

  田祖荫介绍,《优质均衡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主要内容,强化政府保障责任,完善政策保障体系,织牢织密服务保障网,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覆盖全民、优质均衡。

  什么是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田祖荫表示,按照国家权威部门的有关定义,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是指保障全体人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础性公共教育服务,由政府承担保障供给的主要责任,引导经营主体和公益性社会机构补充供给。

  他介绍,从服务范围来讲,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保障义务教育,要实现“优质均衡”;二是保障各级各类教育的学生资助,要实现“应助尽助”;三是保障面向青少年学生的卫生健康、文化体育、就业创业等其他基本公共服务,要实现“应保尽保”。《优质均衡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优先保障、政府主责,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覆盖全民、优质均衡。

  “推进学校建设标准化为重点,加快缩小区域教育差距。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推动义务教育学校各项办学条件达到规定标准,创造良好的教学、文化、生活环境。”田祖荫指出,加大对中西部困难地区支持力度,省级政府聚焦促进省域内不同地市、县区之间缩小办学条件和水平差距。

  此外,以推进教育关爱制度化为重点,加快缩小群体教育差距。完善随迁子女入学保障政策,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教育保障和关爱保护,确保不同群体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责任编辑:曹建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