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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的咨询

2021-04-29 来源:教育部收藏

  问题:教育部门户网站发布的《2013年以来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教育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表格第十四项显示,“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该政务事项已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予以取消,但本人通过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未发现相关信息。同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二章第十一条第二款显示,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仍需提出申请并经批准。故咨询该政务事项是否已取消?(留言时间:2021-4-12)

  答复:“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规定,该项许可需等待国务院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后正式实施。(政策法规司提供)

(责任编辑:谢沂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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