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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多措并举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2022-12-02 来源:教育部收藏

教育部简报〔2022〕第52期

  兰州大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法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把依法治理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式,融入贯穿学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抓好制度机制、治理体系、责任落实、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推动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健全制度机制,夯实依法治校之“基”。推进以章程为核心的学校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制定《关于全面加强依法治校的实施办法》《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法律事务团队工作办法》《诉讼与仲裁事务管理办法》等文件,切实保障学校各类管理工作、办学活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修订完善涉及教师职务评聘、奖惩考核、薪酬待遇、教学科研等管理制度30余项;修订学生学籍管理、评奖评优、违纪处分等相关制度50余项,完善学生告知、申辩和申诉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明确和规范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工作程序。建立校内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每年开展一次“废改立”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线上管理平台,按业务领域分为大学治理、党群工作和行政管理共计3卷29类,收录各类文件1000余个,推动校内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化和公开化,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方便师生查阅。

  完善治理体系,搭好依法治校之“柱”。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修订学校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以及学院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等议事规则,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确保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完善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治理体系,健全组织架构,保障学术委员会依照章程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梳理内设机构、职能处室权责清单,核定人员编制和岗位设置,明确各单位自主管理的职责权限,不断提升行政工作效率。成立学校理事会,搭建科学决策、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平台。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创新教代会提案工作模式,充分发挥教代会桥梁纽带作用,有效推进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做好校长接待日、书记校长信箱等工作,及时回应师生关切。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改版信息公开网站,强化新媒体平台建设,优化信息公开内容、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抓好推进落实,保证依法治校之“效”。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和各单位年度考核,持续优化依法治校工作推进落实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工作对办学治校的支撑保障作用。构建由法律事务工作专门机构、法律事务专家咨询委员、常年法律顾问以及各部门法治联络员组成的法律事务工作队伍,为学校事业改革发展当好“智囊团”,构筑法律风险“防火墙”。健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矛盾纠纷排查、重大事项风险评估、重要决策法律咨询等工作机制,邀请法律事务团队列席有关会议。设置法律审核前置程序,各项重大规章制度的制定或修改,需由法律专家出具专业意见后方可提交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研究。加强法律风险防控,建立“统一指导监督、分类归口管理、分级审批负责”的合同管理机制,严格合同审签流程。制定涵盖校园安全、基建工程、人事管理以及资产经营与处置、后勤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法律风险清单。健全督办工作体系,强化跟踪问效和督促落实,建立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台账,切实提升依法治校工作实效。

  深化宣传教育,凝聚依法治校之“识”。成立法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强化对大学章程宣传、学习和落实,更好地发挥章程在学校事业发展、综合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依托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等力量加强法律基础课程建设,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将法治教育融入日常教育教学。举办学宪法讲宪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实务工作者和法学专家上讲堂、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连续19年组建法治宣传学生社会实践团赴各地开展法治调研和宣传,将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不断丰富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与内容。依托法学学科优势开展法治理论研究,联合相关单位成立民法典研究院、国土空间规划法律研究中心、全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基地、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咨询基地等研究机构,推动学校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及法学学科建设改革创新。利用“国家宪法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家安全日”“网络安全月”等重要节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普法竞赛、模拟法庭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刘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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