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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玉溪全面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

2022-06-07 来源:教育部收藏

  云南省玉溪市认真落实中央“双减”文件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的要求,打造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平台,实现了培训机构类别、师资、环境、课程、收费等信息透明准确,培训费用线上缴费,培训账户专项监管、培训行为风险预警等功能。截至目前,玉溪市校外培训机构已开通监管账号、纳入银行监管356家,监管率达100%,实现家长在线选课、缴费、实行“一课一消”的机构241家。

  ——坚持系统谋划,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民政局等7部门组成的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出台《玉溪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试行)》,要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在托管银行开设预收费专用存款账户,签订托管协议,预收费资金与自有资金分账管理。学员(家长)通过预收费管理平台直接将费用缴至预收费专用存款账户。托管银行根据实际培训完成进度,实行预收费“一课(项)一消、一周一结”。建立全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情况定期通报机制,进一步加强监管透明度和约束力。

  ——坚持精准施策,强化整体推进。全市9个县(市、区)分别制定《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托管服务银行遴选办法》和《教育机构资金监管银行遴选评审标准》,向社会公开招标有意托管预收费的银行。召开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和遴选银行工作会,通过公开、公平、严谨的遴选,确定托管银行,督促指导各培训机构开设预收费专户。分批次集中对持证培训机构开展预收费线上监管平台操作培训,培训当日实现了现场办理业务、逐一审核过关的“一站式”办结目标。加强对各县(市、区)培训机构实际办学收费情况实地检查,对培训机构主体、人员、材料、场地、广告和安全等方面开展集中整治。

  ——坚持监管并重,强化风险管理。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对所辖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实行“黑白灰”名单积分法管理,对不按要求落实的培训机构,下达限期停业整顿通知书,列入“灰名单”并向社会、学校公示;停业期间整改不到位或私自组织培训活动,列为年检不合格名单,连续2次年检不合格吊销办学资质;拒不整改、情节恶劣的机构,列入“黑名单”,吊销其办学资质。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监管机制,将“白名单”“黑名单”分别推送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诚信体系建设系统及当地重要媒体上予以公布,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专用存款账户实行动态和常态化监测,将预收费监管列入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年检和“双随机”抽查等工作。建立健全《玉溪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劳动用工风险台账》,定期对玉溪市校外培训机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治理,为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责任编辑: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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