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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位一体”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

2021-12-13 来源:教育部收藏

  福建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双减”工作决策部署,立足全局、补齐短板,提高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水平,依法依规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一、周密部署、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一是出台专项行动方案。将“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纳入2021年度省纪委办公厅“点题整治”工作,教育厅联合十二部门出台《福建省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行动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证照登记、安全隐患、培训行为、广告宣传、收费管理等5方面重点整治内容。二是构建执法新格局。建立省教育厅和省市场监管局“双牵头”,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住建厅等十部门共同配合的联席工作机制,强化部门执法协作,借助省纪委执纪问责,加快构建“部门执法整治、纪委监督督促、社会共同参与”的校外培训执法工作新格局。三是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将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整治与纪委“点题整治”漠视群众利益和对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等工作结合起来,纳入县域和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推动各级政府高效履职尽责,落实中央“双减”决策部署。

  二、补齐短板、建立健全执法体系。一是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坚持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原则和要求,将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工作纳入基层区镇街的综治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群防群控机制,积极发挥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作用。如厦门思明区在10个街道办各派驻1名社区教育专干,负责校外培训机构日常巡查,突破教育部门执法力量不足“老大难”的问题。二是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推进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如福州市教育、市场监管等九部门高效联动,全面彻查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各县(区)累计开展联合执法450余次、出动检查人员1300余人次,累计处罚处置220家违法违规校外培训机构。三是健全执法调解机制。将校外培训机构执法处置的风险防控工作情况纳入基层年度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中,组织发动街道综治中心等基层单位,深入做好各类矛盾化解和相关人员疏导引导工作,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保持高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坚持露头就打。全省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开展多轮摸排、巡查,实施台账周报,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对校外培训机构各类违法违规实行露头就打。今年以来取缔无证无照培训机构239家,责令整改或停业存在安全隐患、违规培训等方面问题的培训机构合计778家次,推动整改各类问题1862个。二是加强舆论监督。全省各县(市、区)全部公布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监督举报电话,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众及时提供教育培训市场违法违规办学线索、反映问题。三是强化执法震慑。公布多批次校外培训机构发布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权益和未按规定公布收费标准等典型案例,发挥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和社会监督的作用。

(责任编辑: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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