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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调兵山市成立教育综合执法队聚焦“双减”执法亮剑

2021-12-22 来源:教育部收藏

  辽宁调兵山市把“双减”作为“一号工程”,从讲政治、促公平、惠民生的高度,提出“四个最严”,最严规定、最严执行、最严监督、最严处罚,成立教育综合执法队,对校外培训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亮剑,以“钉钉子”的精神推动“双减”工作落地见效。

  成立教育综合执法队,确保“双减”执法有机构有力量。今年8月初,调兵山市委市政府主动谋划,克服人员编制难题,第一时间特批30个编制,组建教育综合执法队,并由财政全额拨款。执法队下设市区、城镇2个中队,受市教育局直接领导。承担面向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执法工作,监督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执行情况,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及在职教师乱补课问题。9月份,正式成立调兵山市教育综合执法队,通过自愿申报、组织选拔、执法考试等程序,从教育局机关、教育服务中心、教师进修学校三个直属单位选拔15名精兵强将作为首批队员进入执法队,全部取得行政执法证,成为落实“双减”政策“一号工程”的 “排头兵”。

  时间内容对象全覆盖,确保“双减”执法无死角无盲点。按照“高效有序、依法治理”的工作思路,调兵山市教育综合执法队制定了“包保制度”,实施执法“三定”,即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每名队员包保1个集团化学校、2个住宅小区(社区),包保责任区动态调整。一是执法时间全覆盖。执法队每周一、周三进驻学校监督,每周二、周四巡查包保小区(社区),每周五集中学习(培训),周六周日全天、周一至周五晚间机动巡查,执法监管实现全时段无盲点。二是执法内容全覆盖。在全面监管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非学科类、地下“黑机构”的同时,监管范围向上延伸至高中教育阶段,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有关规定进行监管;向下延伸至学前教育阶段,统筹做好3至6岁学龄前儿童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禁止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执法监管实现全方位无死角。三是执法对象全覆盖。除全面执法监管校外培训机构外,执法队驻校期间,全面监管学校“三提高”落实情况,参与学校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生作业质量和提高学校课后服务质量三个方面开展的系列活动;实地查看“五项管理”工作落实情况,通过翻阅资料、随堂听课、随机访问等形式发现问题、反馈意见;实时监督师德师风问题,主动发现并反馈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倾向(线索)5条,督促学校整改,执法监管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亮剑执法动真碰硬,确保“双减”执法有效果有震慑。机构的设立、制度的完善,促进了执法监管效果的不断优化。调兵山市教育综合执法大队组建4个月来,共查处违规办班6个,责令停止办学38所,全市38个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部清零,高中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原来的12个压减到7个,33个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全部在执法监管下规范运行。累计实施执法检查48次,其中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开展“一规范两清理”(即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清理地下“黑机构”、清理违规广告标语)专项治理行动16次,对校外培训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责任编辑: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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