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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2013-12-17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司长 王定华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这些年,我国义务教育取得举世瞩目成就,也存在城乡差异大等问题。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既是守住基本民生底线、推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力措施,也是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后劲、缩小城乡和区域差距、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关乎国家长远发展。为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我们要在未来三至五年里,加大投入,加强管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支持力度,整体缩小农村学校资源配置与当地城镇学校的差距。

  (一)统筹教学条件。城乡学校都要保障教室坚固、适用、通风,符合抗震、消防安全要求,自然采光、室内照明和黑板材料达到基本规范。按照学校规模和教育教学要求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每个学生都有合格的课桌椅,新配课桌椅应可调节高度。配备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图书,激发和培养学生阅读兴趣,小学生均图书不低于15册,初中生均图书不低于25册。农村学校要根据地理条件和农村体育特点建设运动场地,配备体育设施,加强学生的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锻炼。

  (二)统筹生活设施。城乡学校都应设置开水房或安装饮水设施,确保学生饮水安全便捷。厕所要足够,以1∶3设置男女厕位为宜。学校要有围墙,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保障师生安全。北方和高寒地区学校应有冬季取暖设施。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或伙房须保持洁净卫生,满足学生就餐需要,让每名寄宿生都有1个床位。如条件允许,还应在农村寄宿制学校设置浴室和医务室。

  (三)统筹教师配置。统一城镇乡编制标准,抓好城乡教师队伍建设,以改革措施激励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在城乡间、学校间交流轮岗。通过“特岗计划”等方式,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改革教师教育,为农村学校培养能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小学教师和“一专多能”的初中教师,并为他们提供在职专业发展机会,保障其职称晋升比例不低于当地城区教师。还要通过地方实施、中央奖补,对连片特困地区的乡、村学校和教学点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积极推进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努力改善农村教师生活条件。

  (四)统筹学校布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人口变化预测、教育承载力,统筹布局区域内城乡学校。对需要保留的农村教学点要配备必要设施,满足其教学、生活基本需求。中心学校统筹教学点课程和教师安排。职称晋升和绩效工资分配向教学点专任教师倾斜。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和使用应优先考虑教学点教师需要。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教学点按100人标准单独核定公用经费,按时足额拨付。

  (五)统筹校额班额。城乡学校规模要科学合理,不搞巨型学校。大校额、大班额现象主要存在于县镇。为此,要超前谋划、综合施策,首先解决县镇66人以上的超大班额问题,继而逐步把义务教育班额控制在50人之内。可通过学区制、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等方式合理分流学生。必要情况下,可以采取新建、扩建、改建等措施,对县镇义务教育学校进行改造扩容。加强新建住宅区配套学校建设。

  (六)统筹数字资源。改善城乡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通过信息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稳步推进农村学校宽带网络、数字教育资源、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为村小和教学点配置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加强农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提升农村教育信息化水平,让农村地区师生也能便捷共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此外,还要利用电子学籍系统,提高农村教育治理能力。

  我国各地情况差距很大,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没有固定模式,需要体现顶层设计、明确政策,更需要锐意改革、开拓进取,还需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

(责任编辑:于晓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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