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全面深化教育系统干部人事人才工作综合改革

2014-01-24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教育部人事司司长 管培俊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要求。教育系统干部人事人才工作要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扬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主题,进一步创新干部人事人才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教育人才资源的配置效益,最大限度地调动教育工作者的工作激情和创造热情,提升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领导力、推动力、执行力,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多年来,教育干部人事人才工作改革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近年来采取的一系列新的改革举措总体上也是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但一些体制机制性障碍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工作中的一些难点问题和深层次矛盾还亟待破解。新的历史时期,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关键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人才队伍,必须深化干部人事人才工作综合改革。

  一是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培养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干部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强化高校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责任和把关作用。坚持和完善高校领导干部任期制,推动实现高校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完善高校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探索与考核结果紧密挂钩的高校领导干部激励机制。着力构建科学规范的直属机关干部选任方式,改进完善司处级领导干部选任机制,合理确定竞争性选拔的适用情形和规模,不单纯追求竞争性选拔的频次和比例。要坚持干部工作的群众路线,坚持群众公认,把加强组织的领导把关作用和充分发扬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改进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切实提高干部工作民主质量。注重加强对领导班子结构和干部队伍的综合研判,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以分取人,做到“不唯分、不唯票”。坚持用好各年龄段干部与大力选拔年轻干部相结合,选拔任用干部不在年龄上划线,探索推行职务与职级相结合制度及管理方式。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干部,研究制定符合直属机关工作实际的考核办法,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类考核机制,修改完善年度考核测评指标,探索通过日常接触、工作表现、群众口碑等方式多渠道了解干部的有效方法,建立领导干部平时考核档案。研究制定干部交流专门计划,打破轮岗交流壁垒,明确干部交流的硬杠杠,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加强干部跨条块跨区域交流,进一步加大四支干部队伍统筹力度,积极推动机关与直属单位、直属高校以及地方之间干部交流挂职。落实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是推进高校人事制度改革。从教育部直属高校开始,全面落实学校人事管理自主权,依法赋予高校在确定人力资源投入与用人规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岗位设置管理、人员聘任和考核评价、实施校内收入分配等方面自主权。改革教学科研组织方式,打破机构与编制壁垒,促进学科交叉融合,逐步探索实行用人规模备案制。推进分类管理、分类考核评价,实行精细化岗位分类管理,探索建立符合我国高校特点的新型教师职务制度。完善公开招聘制度,建立高校人员退出机制。深化职员制度改革,探索不同类型职员的职业发展通道,合理控制确定管理岗位“双肩挑”人员比例,强化职业化导向,引导学校管理人员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建立灵活多样、规范有序的收入分配机制。探索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和团队薪酬制等分配形式,规范收入分配管理,形成合理、和谐的校内收入分配关系,推进高校主要领导薪酬制度改革。

  三是创新人才工作机制。适应资源配置方式改革的新形势新趋势,以实施重大人才工程为抓手,完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推动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校引才聚才体制。进一步整合完善人才计划体系,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为龙头,统筹实施教育部各类人才计划项目,大力支持学术新锐和创新团队,重点支持中西部高校。改革人才评审机制,真正体现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向人文社科领域倾斜的政策导向。加强人才政策创新,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高校在人才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加大引才审核力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规范兼职兼薪行为,切实做好引进人才服务和支撑工作。

  四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研究制定《教育部职能转变方案》,坚决落实政事分开、管办评督分离的原则,推动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明晰中央与地方教育管理职责权限,加强省级政府统筹教育职能。取消和下放部分职能,委托和转移部分职能,转变管理方式,适当调整机关司局职责分工,精简规范项目评审,减少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加强后续监管。理顺机关与事业单位的职责关系,明确直属单位发展方向和职能定位,充分发挥直属单位作用,有效承担政府转移职能,积极构建国家层面教育公共服务支撑体系。严格控制新增机构和人员编制,规范领导职数管理,进一步清理、规范、精简议事协调机构。

  全面深化教育干部人事人才工作综合改革要有推进策略。一要有问题意识。问题就是号召。准确分析把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此作为改革的切入点和发力点,围绕解决实际问题积极探索改革举措,并务求取得实效。二要有系统思维。坚持围绕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总体目标,系统谋划干部人事人才工作综合改革的思路,既注重与其他部门其他领域的改革紧密联系、相互交融,又注重自身改革措施的彼此支持、衔接配套,提高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三要有进取精神。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和智慧推动改革,发扬钉钉子精神,鼓足干劲、攻坚克难,在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破解深层次矛盾问题上出硬招实招,确保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纵深推进。

(责任编辑:于晓媚)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