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抓住核心环节 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2014-11-18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 孙霄兵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党的历史上首次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召开的全会。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深入系统阐述了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决定》明确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深化改革整体布局和顶层设计的战略思考,纲举目张、高屋建瓴。

  教育联系千家万户,教育的治理方式和学校的管理水平,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密切相关。因此,教育系统特别是教育法制工作机构,要紧紧把握机遇、明确责任,紧密联系教育改革发展的实践,抓住教育法治建设的核心环节,扎实推进教育法治建设:

  一是要明确树立全面依法治教的工作目标与系统的工作要求。要以依法治国提出的总体要求为纲,结合教育实践,出台配套文件,结合实际,提出依法治教的目标与任务。

  二是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在实施政府和教育部门简政放权、转变教育管理方式、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进管办评分离改革和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等重大改革举措的过程中,进一步重视法律制度、规则的建立与完善,注重落实法治的原则与要求,构建公平正义的制度环境。

  三是要加快健全教育法律和制度体系,为全面实现依法治教奠定坚实基础。要根据教育改革发展的实践需要,及时推进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使教育法律和制度规则体系能够及时适应教育改革发展实践的需要。要抓住提高法律和制度质量的关键,健全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程序,做好教育立法的论证与前期研究工作,完善立法程序,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设立教育法治研究中心,加强系统的学术与实践研究,为教育立法提供有力支持。

  四是要大力推进各级教育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与能力建设。要大力增强教育部门依法决策的意识与能力。要按照《决定》要求,健全教育部门依法决策机制,健全决策程序,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内部建立健全评估制度,创建依法治教示范区。要系统梳理并公布本部门行政管理权力清单和有效性规范性文件清单,健全和公开行政管理流程和内部工作程序。要大力推进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增强教育法律法规的执行力。要加强教育行政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设立法制工作专门机构,促进法制力量向基层倾斜。

  五是要大力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行政。要将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管理体制的法治化,作为推进学校综合改革的重要方面,切实将法治理念与原则落实在学校日常管理之中。要把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作为政府、社会评价学校的重要内容和指标,全面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的创建活动,促进各级各类学校成为法治原则与理念的实践者,成为法治文化的传播者和引领者。

  六是要着力创新教育系统普法的内容与形式,切实增强法治教育的实效。要明确教育部门领导干部、学校管理者和教师的法制教育的目标与要求,把宪法和重要法律列入学习内容,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普法机制。要着重加强和改善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丰富宪法法律教育内容与形式,在加强中小学法治知识课程建设的同时,积极整合、利用各种资源,推动建立一批集实践性、参与性、趣味性为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解决中小学法制教育缺乏教师、课程的问题。要充分利用网络工具,促进优质法治教育资源的普及与推广。

(责任编辑:王芬)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