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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贫困地区儿童奔向美好生活

2015-11-23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谢焕忠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战略决策,同时提出“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中央的要求就是我们行动的指南。我们要把更多的精力、更多的时间、更多的关注点放到贫困地区的教育改革发展上来,放到贫困地区每一所学校、每一名教师、每一个孩子身上来,采取一系列措施,让贫困地区每一个孩子都能接受良好教育,让他们同其他孩子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奔向美好生活。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精确聚焦连片特困地区680个县、聚焦从出生开始到义务教育阶段结束的农村儿童、聚焦儿童健康和教育两大核心领域,实现从家庭到学校、从政府到社会对儿童关爱的全覆盖,编就一张保障4000万贫困地区儿童健康成长的安全网。

  二是加快发展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在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继续实施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各种资源、项目、资金集中向贫困地区投放,确保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

  三是办好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计划,力争用5年时间,使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标;进一步深化“三通两平台”建设,提高贫困地区学校互联网接入比例,让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同步享有东部地区优质教育资源。

  四是抓好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建设。启动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通过特岗教师计划和国培计划,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让每个贫困地区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

  五是支持办好贫困地区职业教育。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生活费政策,实现对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的100%全覆盖。逐步推广贫困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组织贫困地区、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初中毕业生和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到内地优质中职学校免费接受3年中等职业教育。

  六是继续实施面向贫困地区的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该计划实施区域从680个连片特困县扩大至包括国贫县在内的832个贫困县,招生高校覆盖所有“211工程”学校和中央部属高校,让更多贫困地区农村学生有机会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继续组织好直属高校定点扶贫,精准对接贫困地区发展需求。

(责任编辑:谢沂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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