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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继续推动学生减负

2018-12-29 来源:教育部收藏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王文博

  近日,教育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中小学生减负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了政府、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的责任。可以说,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是减负的重要一环。2018年,是校外培训教育的规范年。自2月以来,教育部就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校外培训环境得到了有效净化。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为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明确了方向。这次,《措施》又再次重申了严禁培训机构给学生“增负”的要求,彰显了国家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的决心。

  深入学习贯彻《措施》,各类培训机构必须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从孩子健康成长出发,培养孩子综合素质,杜绝简单的刷题培训,真正形成与校内教育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局面。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将积极发挥行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准确把握定位、发挥自身优势,结合工作实际,致力于构建“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高效治理新格局,引导培训机构落实国家要求,在制度的轨道上开展培训。重点是做好四个“继续”。

  一是继续推动校外培训机构党组织建设工作。前期,邀请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有关负责同志为培训机构作了“培训教育机构党的组织建设”专题报告;在郑州举办了2018年培训教育机构党建工作现场交流会。会后,将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

  二是继续指导校外培训机构落实国家减负要求。继续组织召开校外培训机构召开国家有关文件学习讨论会,解读国家政策,探讨落实办法,引导培训机构贯彻落实文件的各项精神和要求,与国家政策相向而行,主动依法办学、诚信运营、规范管理。

  三是继续加强培训行业自律。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自觉履行《行业自律公约》,在“加强党建工作、贯彻教育方针、坚持依法办学、维护教育秩序、提高教育质量、注重校园安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保障受教育者合法权益、践行社会责任”等各方面不断提高校外培训机构“自治能力和自治水平”建设。

  四是积极开展行业调研。在先后奔赴北京、上海、重庆、广东、湖南、山东、山西、陕西、辽宁、新疆、安徽、湖北等地调研基础上,总结成果,完善思路,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培训教育行业组织和培训教育机构进行座谈研讨,研究培训教育行业在执行国家政策和自身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区域培训教育的政策及措施,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培训行业健康发展。

  总之,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将坚决贯彻中央要求,认真落实《措施》的各项要求,增强四个意识,认清形势、明确方向,为打好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攻坚战,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继续奋斗!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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