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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湖南省18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2019-01-14 来源:教育部收藏

(2018年12月29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要求,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12月24日至29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湖南省申报的18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湖南省人民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本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在对湖南省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

  督导检查组分6个小组对18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192所(个),其中小学63所,初中47所,一贯制学校33所,完全中学10所,特殊教育学校2所,教学点37个。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对8090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各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湖南省18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湖南省结合本省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18个县的各项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表1 湖南省18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核查结果:18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其中小学差异系数在0.354-0.616之间;初中差异系数在0.254-0.540之间(详见表2)。 

  表2 湖南省18个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湖南省根据实际,在实施办法中设置了20项指标。核查结果:18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均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得分在92-97分之间(详见表3)。

  表3 湖南省18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湖南省对各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基本符合要求。我们此次也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与湖南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18个县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总体上看,湖南各级党委、政府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基础性工程,作为建设科教强省的第一要务,与扶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锐意进取,扎实推进。一是强化领导,督促政府履行职责。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推进任务,扎实开展“两项督导评估考核”。18个县均建立了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层层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教育督导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督促各县对标整改、对账销号。二是加大投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湖南省先后实施了标准化学校建设、全面改薄、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行动、“芙蓉学校”、“四改三化”等一系列工程,努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建设和标准化配置水平。2015年以来,18个县累计投入义务教育经费167.1亿元(其中县本级68.7亿元),新建、改扩建学校2428所,新增校舍面积273.6万平方米,新增学位25.7万个,新增体育运动场馆面积148.2万平方米,新增实验室、功能室6300余间,新增教学仪器设备7.9亿元,新购置计算机4.9万台,新增图书763.7万册。三是抓住关键,加强教师队伍建设。18个县重视加强教师队伍补充,不断优化教师结构。2015年以来,18个县累计招聘补充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1.27万名,其中音体美科学信息等学科教师2038名。重视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行向农村倾斜的差别化待遇机制。全面开展教师培训基础上,重视加强教师梯队建设,着力培养未来教育家、名优校长和教师,整体提升了教师业务能力。四是强化帮扶,保障特殊群体权益。湖南省坚持“一提高、两降低”总要求,组织对14余万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进行核查,确保义务教育巩固率。认真贯彻落实“两为主、两纳入”政策,全力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入学。以“全纳教育”理念为指导,不断扩大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范围。五是因地制宜,促进学校内涵发展。18个县结合地方实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力打造办学特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湖南省18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根据数据审核和此次实地督导检查,18个县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大校额、大班额问题仍然突出

  大校额、大班额问题在各个受检县较为普遍存在,在不同地区,问题严重程度则表现不同。存在3500人以上大规模学校的县主要有:保靖县、隆回县、慈利县、武冈市、邵东县、冷水江市、中方县、张家界市永定区、凤凰县、平江县、沅陵县、会同县、江华瑶族自治县等。大班额较多的县主要有:隆回县、邵东县、武冈市、张家界市永定区、平江县、江华瑶族自治县、慈利县、冷水江市、邵阳市大祥区、沅陵县、凤凰县、会同县等。

  (二)部分学校办学条件差距较大

  学校占地面积不足的县主要有:隆回县、张家界市永定区、邵阳市大祥区、邵东县、沅陵县、冷水江市、会同县、平江县、绥宁县、芷江侗族自治县等。校舍建筑面积不足的县主要有:隆回县、张家界市永定区、邵阳市大祥区、邵东县、冷水江市、芷江侗族自治县、会同县、古丈县、中方县、平江县、武冈市等。体育运动场地面积不足的县主要有:会同县、冷水江市、平江县、沅陵县、张家界市永定区、武冈市、中方县、古丈县、邵阳市大祥区等。学校建设项目进展缓慢的县主要有:隆回县、慈利县、张家界市永定区、沅陵县、江华瑶族自治县、绥宁县、双牌县等。

  (三)学科专用教室配备存在缺口

  部分县缺音乐、生物、美术、综合实践、物理、地理等功能室。如:隆回县、张家界市永定区、邵阳市大祥区等。部分县学校计算机配备不足,缺教师、学生用计算机。如:隆回县、邵东县、张家界市永定区等。检查中还发现部分学校功能室配置不标准,没有建设校园网、没有实现班班通等。如:张家界市永定区、中方县、隆回县、邵东县、沅陵县、会同县、芷江侗族自治县等。

  (四)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突出问题

  一是仍有许多县存在有编不补问题。如:邵东县、绥宁县、武冈市、隆回县、慈利县、江华瑶族自治县等。二是部分县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缺音乐、体育、美术、外语、信息技术等学科专任教师。如:邵东县、隆回县、邵阳市大祥区、平江县、绥宁县、武冈市、中方县等。三是部分县教师交流比例较低,如:沅陵县、隆回县等。

  (五)学校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在常规管理、教学管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等方面,部分地区、部分学校仍然存在一些漏洞。部分学校校门口紧邻公路,未设置有效减速带、提示牌等,交通秩序混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三、督导意见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湖南省各级政府要以本次督导检查为契机,针对本次督导检查、省级督查以及市县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认真研究对策,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一)进一步落实政府主体责任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政府履行职责的法定要求,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要进一步明确并落实省、市、县三级政府发展义务教育法定的主体责任,分解部门职责,确保在财政投入、规划用地、人员编制等方面优先保障。要进一步理顺教育督导体制,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监督、评价、指导职能。要加强省级、市级财政统筹力度,加强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建设,特别是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要采取有力举措,切实落实《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督促落实新建城市居民区共建配套学校政策。省、市两级要进一步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欠发达地区教育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持,确保国家有关教育税费政策的执行,足额征收并及时足额用于教育。各级财政要调整支出结构,优先确保义务教育发展的刚性需求。健全完善社会支持机制,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教育发展,共同营造尊教兴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个动态过程,需要针对薄弱地区和薄弱环节不断抬高底部,推进办学条件的整体提升。要做好人口变化预测,调整优化教育布局,预留充足用地,加快城镇学校新建、改扩建步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着力解决生均占地面积、生均体育场馆面积、生均校舍面积不足问题,确保消除大班额目标按期稳妥实现。要将办好义务教育学校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切实对照中小学建设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大标准化学校建设力度,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切实缩小县域内校际间差距。要对照教育部各项教学装备配备目录,为义务教育学校充实补齐教育教学仪器设备。要采取扎实有力措施,坚决停止审批并逐步消减现有的超规模学校,严格控制民办学校的审批和招生规模。要持续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使乡村教师、学生获得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

  (三)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要落实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统筹,用好存量,坚决杜绝有编不补现象。要逐步建立稳定的教师补充机制,新增教师向紧缺地区和农村学校倾斜。要继续深化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有效解决教师学科、年龄、性别等结构不合理问题。要积极推进县管校聘,逐步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在农村学校服务期制度,健全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考评奖惩机制,进一步加强交流轮岗工作。要切实保障并不断提高教师待遇,明确临聘教师同工同酬的待遇政策。健全有效的激励机制,在津补贴、周转房、公租房、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加大对农村教师的倾斜力度,体现差别化,增加吸引力,让更多优秀教师到农村地区、艰苦地区安心从教。要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努力打造“执着于教书育人,有热爱教育的定力、淡泊名利的坚守”的教师队伍。

  (四)进一步推进教育内涵发展

  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探索新时代素质教育发展新思路,引领激励学校内涵特色发展。要坚持依法依规依章程管理学校,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提高学校治理现代化水平。要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开足开齐各门课程,切实提高设备设施的利用率。坚定不移地推行课堂教学改革,鼓励教师改进教学方式,引导学生转变学习方式,努力培养创新型人才。要创新学校办学体制和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通过集团化办学、对口帮扶、学校联盟、学区化管理等形式,整体提升县域内学校办学水平,办好每一所学校。

  (五)积极推进优质均衡发展

  要继续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省、市教育督导部门要督促已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验收的89个县和今年接受督导检查的18个县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剩余15个未达标县要主动积极,对标对表,全面自查,补缺补差,省、市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目标保质保量如期实现。要对照国家新近出台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标准,制定规划,明确义务教育发展新的目标任务,指导已实现基本均衡发展的地区积极努力,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采取针对性措施,申创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将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向更高水平。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湖南省人民政府进一步研究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曹建(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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