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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山西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2019-01-14 来源:教育部收藏

(2018年11月15日)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要求,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11月10日至15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山西省申报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山西省人民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的要求,在对山西省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本次督导检查中,重点检查了今年提出申报的9个县,同时在前五年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110个县中,抽取8个县进行了复查。

  督导检查组分6个小组对17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179所(个),其中小学75所,初中51所,一贯制学校12所,完全中学7所,教学点30个,特教学校4所。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通过专用网络平台组织对5493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各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山西省各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山西省结合本区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各县的相关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这里主要提供了今年申报的9个县情况,详见表1)。

  表1 山西省9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核查结果:山西省119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小学差异系数在0.29-0.616之间,初中差异系数在0.064-0.527之间(详见表2)。

  表2 山西省119个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山西省根据实际,在实施办法中增加到30项指标,总分102分。核查结果:各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均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这里主要提供了今年申报的9个县情况,详见表3)。

  表3 山西省9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山西省对各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基本符合要求。我们此次也通过专用网络平台、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与山西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各县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山西省今年提出申报的9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此次对前五年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县进行抽样复查,这些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得到较好的巩固提高。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山西省所有县(市、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山西省委、省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重中之重”,作为科教兴省、扶贫攻坚、办人民满意教育核心任务,强力推进、全面推进、持续推进。

  (一)创新工作机制,切实履行政府责任

  山西省各级政府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标准,明确相关要求,落实责任担当。一是注重规划引领。2010年,山西省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提出了推进均衡发展的26条工作要求和政策措施,制定了均衡发展目标任务和实施规划。全省各级各部门根据总体目标要求,制定了本地区规划和部门规划,把任务层层分解,项项压实,明确了完成规划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责任。潞城市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入党委年度“十件惠民实事”,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扎实推进。黎城县2018年召开12次专题会议研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努力实现“安排教育工作,解决教育问题,保障教育资金”的三个优先。二是建立考核奖励机制。省委省政府连续五年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年度规划任务列为对省教育厅、各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指标,列入省委改革“三个三”基础工作、省政府“13710”督办系统、教育扶贫攻坚的重要内容。将义务教育全面改薄任务完成情况与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年度规划紧密捆绑。省财政安排2.49亿元,对2017年以前按期通过国家认定的县实施奖励。三是强化督导评估。山西省不断健全和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责任制度、公告公示制度、监测制度、复查制度、反馈制度、整改制度,建立健全学校自查、县级自评、市级复评和省级评估相衔接,过程督导、评估验收与常态监测相结合的督导机制。省级督导部门每年组织近百名督学开展督导评估,坚持“校校到、全覆盖、回头看”,严把质量关,严格问题整改。

  (二)加大教育投入,提高硬件配置标准

  山西省把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坚持“补短板,抬底部”,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一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努力增加义务教育投入。2017年义务教育财政预算内经费380亿元,比2006年增长5.2倍;2017年全省财政教育支出618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16.5%。近四年来,灵丘县、屯留县、沁水县、山阴县、武乡县、沁县等用于义务教育投入均超过3亿元。二是实施系列基本建设工程,努力改善办学条件。2009年,山西省即启动实施了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工程,投入230亿元,改造中小学校9700余所。2012年以来,全省又相继实施了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县镇学校扩容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及附属生活设施建设、农村学校食堂建设等一系列重大工程,总投入达到600多亿元。据不完全统计,本次受检的17个县从2015年至今,累计投入51亿元,新增校舍面积50万平方米,新增实验室、功能室2700间,新增教学仪器设备3.5亿元,新购置计算机5万台。通过努力,全省中小学特别是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太原市尖草坪区有效解决了学生直饮水。静乐县为全县学校配备了一键式报警装置。三是加快教育信息化。山西省印发了《基础教育信息化“十三五”推进意见》等文件,以信息化带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上水平、教学提质量。目前,全省“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分别达到92.6%、77%、37.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平顺县、交口县分别投资1000万元、600万元建成教育城域网。潞城市实现宽带接入、班班通、无线网络“三个全覆盖”。

  (三)落实各项政策,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山西省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教师补充和交流,努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提升教师整体素质。一是加大教师补充力度。持续十年组织实施“特岗计划”,2018年选拔2172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贫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担任教师。二是加大教师培训力度。2018年,安排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共计7800万元,实施教师全员培训,以乡村教师为重点,努力提高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黎城县近两年投入340万元,组织7次大规模教师培训,培训教师2460人次。太原市尖草坪区采取省外挂职、教育论坛、高校研修等形式,开展教师培训。三是加大教师交流力度。山西省把校长、教师交流列入省政府对市、县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推动校长、教师交流常态化开展。2017年全省交流校长0.5万人、教师9.1万人,占比分别达24.65%和14.91%。近四年,万荣县交流校长109人,教师1128人。四是提升乡村教师待遇。全省各地连续多年按人均每月100元发放农村教师补贴,全省21个集中连片特困县按人均每月300元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在乡镇学校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享受乡镇工作补贴,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促进了乡村教师的稳定。平定县为乡村“走教”教师每人每月发放500元专项津贴,并购买人身意外险。平顺县每年投入200余万元奖励优秀教师。偏关县、交口县分别投入1460万元、1117万元,建设乡村教师周转房240套、180套。灵丘县从2017年开始,每年财政拨付30万元为中小学一线教师做一次体检。

  (四)深化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办学水平

  山西省注重推进办学体制改革,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一是开展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去年起在晋中全市启动了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探索“专家治校,教育家办学”的新路;在孝义市、左权县、和顺县启动了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省级试点。全面深化中考改革。在全国较早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60%以上比例分配到农村初中政策。积极探索教育联盟、集团化办学、大学区制等“紧凑型”学校发展共同体的办学模式改革,目前,全省已有113个县区在改革中取得明显成效。晋中市“全市一盘棋,城乡一体化”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被称为“晋中模式”。临汾市尧都区组建3个教育集团,通过强校带弱校,实现了学校之间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山阴县采取“互融式、拉手式、辐射式、送教式”开展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结对帮扶。沁水县组建8个学校发展共同体和8个教育集团,实施对口帮扶,走集团化办学改革之路。二是落实学校管理标准。山西省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连续多年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作为全省教育工作重点,每年组织一次全省性的检查督促,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现均衡编班;中小学校节假日违规补课得到有效遏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现“免试、划片、就近”入学。静乐县从2017年以来由财政买单,对城区学校在校生实行课后1小时免费托管。三是开展特色学校建设。各地各学校始终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广泛开展特色学校建设,全面提升内涵发展水平。武乡县通过打造红色长廊、编写《红色武乡》教材、讲述抗战故事、寻访八路足迹等方式,积极开展革命文化教育,传承红色基因。临汾市尧都区所检11所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有品位、有层次、各有特色。左权县大力开展民间艺术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全县学生个个会唱左权民歌,人人会演小花戏。万荣县以“五双”工程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开发50余种校本课程,创建特色学校50多所。

  (五)关爱弱势群体,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山西省落实国家要求,制定政策,多措并举,努力保障特殊群体公平受教育机会。一是办好农村寄宿学校。山西省在21个国家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工作的基础上,又将46个县纳入地方试点,惠及近50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偏关县教育扶贫提标扩面,全县实现寄宿生全免费就读。静乐县创新教育扶贫模式,组建2所扶贫学校,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生活费用全部由县财政买单,学校工勤人员优先从贫困学生家长中选聘。平定县通过财政资金购买服务,为所有寄宿制学校配备校车。屯留县从2014年起将“寄宿制炊事员、生活管理员、安保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累计投入2310万元。左权县近五年投入600万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将补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天6.3元。二是保障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平等接受教育。山西省认真落实“两为主一平等”原则,切实保障随迁子女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全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同等参加中考和高考,实现“平等就学全覆盖、一视同仁全覆盖”。全省建立起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不断完善留守儿童关爱帮扶措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临汾市尧都区四大班子领导、各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负责人包联结对99名孤儿。三是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全面组织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全省11个市和所有30万人口以上县全部建起特殊教育学校。省级特教专项经费由每年150万元增至500万元,2014年以来,特教学校教师补贴标准由基本工资的25%大幅提高到5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根据数据审核和此次实地督导检查,17个县仍有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部分县大校额、大班额问题依然突出

  临汾市尧都区、平定县、屯留县、武乡县、左权县、万荣县分别有多所学校超过2000人。临汾市尧都区、左权县、黎城县分别有多所学校超过3000人。临汾市尧都区、平定县、尖草坪区、万荣县、左权县、山阴县、交口县小学班级超过45人班数较多;其中,临汾市尧都区、左权县、交口县小学班级超过55人班数较多。万荣县、屯留县、临汾市尧都区、平定县、沁县初中班级超过50人班数较多;临汾市尧都区、交口县初中最大班额超过55人。

  (二)学校办学条件依然存在缺口

  一些县有多所学校占地面积不足,太原市尖草坪区、临汾市尧都区、长治市屯留县、阳泉市平定县、晋中市左权县等缺口较多。

  临汾市尧都区、太原市尖草坪区、武乡县、静乐县、沁水县有部分学校体育运动场地面积不足。临汾市尧都区、太原市尖草坪区、静乐县、左权县、平顺县、武乡县有部分学校校舍建筑面积不足。部分县学校功能教室数量不足,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未达到省定标准。屯留县等一些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办学条件陈旧,学生饮水设备不足。一些县学生宿舍设施条件较差。

  (三)教师队伍建设仍存在不足

  部分县存在教师空编现象,临汾市尧都区、平定县、屯留县、灵丘县、万荣县、平顺县按照核定编制,缺教职工人数较多。临汾市尧都区、阳泉市平定县、太原市尖草坪区、晋中市左权县等临聘教师数量较多。各地普遍存在教师队伍结构性短缺问题,主要是音乐、体育、美术、科学、外语、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不足,临汾市尧都区、平定县、交口县、灵丘县、屯留县缺员较多。一些地方教师年龄结构老化,特别是在农村学校问题更为突出,平定县、武乡县、黎城县等全县45岁及以上教师比例较高。一些地方教师队伍交流制度不健全,交流条件设置不合理,交流的校长、教师占总数的比例不到3%。

  (四)学校管理仍存在不足

  部分学校安全管理仍然存在一些漏洞,如太原市尖草坪区个别学校危化药品管理不规范;平顺县个别学校楼梯不符合建筑标准;武乡县部分学校一键式报警系统均未与公安部门联网,有的教室后门打不开;沁县、潞城市个别学校化学实验室通风设施不达标;沁水县交口县个别学校门口无减速带和安全标识,等等。一些县部分学校图书、仪器、信息化设备等使用率较低。一些县部分学校校长和教师对校本研修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缺少课程规划及实施方案。一些县校园文化建设水平不高,缺乏整体规划,结合当地文化不足,特色不明显。平顺县、黎城县、沁水县均有部分学校校舍建设工程进展速度慢,影响学校教育教学。

  四、督导意见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山西省各级政府要以本次督导检查为契机,针对本次督导检查以及省级督导评估和市、县自查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认真研究对策,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到位。

  (一)巩固成果,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

  要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不动摇,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把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要求持续、深入地贯彻好、落实好。已经取得的成绩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仍体现了短期突击的痕迹。这就需要我们更加注重巩固成果,更加注重健全长效机制。一是要健全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依法落实教育经费投入的法律、法规、政策,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持续深入推进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长效机制,应对人口变动和城镇化进程等诸多影响因素,做好学校布局调整规划、项目建设规划,落实好新建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交钥匙”工程,加大农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全面提档升级学校设施和装备。当前,要把校额和班额偏大、校园校舍运动场面积不足、装备条件较差、校际差距大等突出问题作为首要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及早加以解决。三是健全政府履职发展教育的长效机制,要做到责任不减,机制不断。要树立问题导向意识,强化整改责任落实,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向深入,久久为功。

  (二)优化提高,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根本。一要改进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工作,做好动态核编,用好国家政策规定的增编因素,做好招聘录用,加大“特岗教师”实施力度,有效解决教师结构性短缺的问题;当前,要高度重视并解决好编外教师、代课教师数量偏多的问题。二要加强教师培训,以现代先进教育理念和教学改革成果,丰富培训内容和手段,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三要努力提高教师待遇,优先保障教师平均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收入政策的落实,重点提高乡村教师各项待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教,到乡村学校从教。

  (三)深化改革,完善义务教育体制机制

  要把改革作为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力的引擎和动力。一要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已经部署安排的教师“县管校聘”制度、校长职级制等,要建立良好机制,加速试点工作向全面实施过渡,力争早见成效、广见成效。二要深化课程改革,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养为目标,以国家课程标准和全国先进经验为参照,不断加大课程改革实施力度。适应学生多方面的兴趣和发展需求,探索开展走班教学;适应因材施教需要,组织分层教学,挖掘多种教育要素,丰富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要深化学校管理制度改革。落实国家关于学校管理相关标准要求,构建现代学校先进的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学校管理制度。重点加强课程管理、教学管理、活动管理,也要继续重视卫生管理、安全管理,向管理要质量。四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落实国家有关义务教育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要求,进一步总结推广山西省部分市、县在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进一步解决好依然存在的择校问题、校外培训过滥问题、片面追求升学率问题,为义务教育学校构建良好的发展生态环境。

  (四)强化督导,进一步提升均衡发展水平

  教育督导在推进教育治理能力和现代化中不可或缺、不可替代。要落实国家有关要求,不断加强省、市、县三级教育督导。要加强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作用。要加强队伍建设,吸引优秀教育人才充实到督导岗位。要完善督导机制,加强监督、指导、监测、问责,强化督导权威。要提升督导水平,完善体系,规范流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模型,提高督导评估科学性。要转变督导重心,更加关注质量,积极推动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发展转向优质均衡发展。通过强化督导,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更大的推动力。要建立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制度,推动市、县政府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责任的真正落实。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山西省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谢沂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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