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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培训“效”在何处

2020-09-06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全面提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质量,教师培训和培养是两条基本途径,同等重要。2010年我国全面启动了“国培计划”,10年来培训各级各类教师超过1600万人次,有力地提升了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了强有力的师资保障。总结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训10年来的经验成效,“效”在何处?

  培训体系日益健全 培训制度不断完善

  近年来,中小学教师培训各项任务能顺利开展,得益于工作体系的日益健全。安徽省根据基础教育发展实际,调整形成了“省级规划、市级统筹、县级落地”三级协同的中小学教师培训运行机制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联合培训”的中小学校长培训管理体系,构建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市县教育局、高等院校和教师进修学校等组成的多级教师、校长培训网络体系。贵州构建“省内外优质教师培训基地—区域性乡村教师发展中心—乡村校本研修示范学校—乡村名师工作室一体化”的乡村校长教师专业发展服务支持体系。海南建立省级教研机构分片视导和市县教研机构教研员包点帮扶制度,重点对乡村教师的教学基本功、教学基本规范和教育科研基本能力进行指导。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教育部等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性文件、业务指导性文件和工作配套性文件,使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201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把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建章立制、保驾护航。江西不仅把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还按不低于生均公用经费5%的标准,保障投入。辽宁计划到2020年建立不少于100个乡村教师“影子”培训基地学校,组建1000名乡村教师导师团队。吉林建立全省中小学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一师一号”。

  培训对象逐步全纳 培训内容贴近实际

  传统的中小学教师培训存在着重城市轻乡村,覆盖面有限的问题。近几年,培训对象覆盖到中小学教师和培训者。一是培训学时增多,在5年一周期内,中小学教师培训学时从过去240学时提高到360学时及以上,同时,将新任教师岗前培训300学时纳入继续教育学分制度。二是培训层级增多,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和校级的“五级培训”体系业已建立。三是培训类别增多,从对象上划分,有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岗位培训、骨干教师提高研修、边远农村校长助力工程等。

  中小学教师培训内容随着时代发展和科技进步而发生变化。近几年,培训内容按照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以教学实践问题为中心,创设真实课堂教学环境,紧密结合教学一线实际,针对教育教学实际需要,注重新课标、新教材和教育观念、教学方法培训,开展教育教学技能提升培训。同时,上海、重庆、浙江、江西、四川和陕西等一些省份先后出台了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

  培训形式灵活多样 培训机构择优竞争

  近年来,中小学教师培训常采用形式主要有集中研修与送教下乡结合、网上研修和网下研修结合、常态校本研修和教师专业自主发展结合、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结合等系列培训方式。

  教师培训大力推进供给侧改革,多数培训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投标、评审遴选培训机构、委托机构实施等多种方式,吸引高等学校和优质培训机构参与中小学教师培训。经教育、工商和民政等部门认定教师培训资质的各级各类公民办培训机构通过竞争形式,积极参与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不少专业培训机构,在中小学教师培训网络管理平台上公布培训项目及培训方案,引导中小学教师在培训网络管理平台上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培训课程和研修方式等,增强了中小学教师培训的针对性与吸引力、有效性与感染力,提高了培训质量、效益和品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于维涛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教师进修学校 汪文华)

(责任编辑: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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