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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16年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要点

2017-03-01 来源:督导局收藏

  2016年,按照国务院和教育部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陕西省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省校车安全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积极发挥作用,协调有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实地摸底调研,不断强化措施办法,建立完善制度机制,确保了全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一、全省校车基本情况

  目前我省获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条例实施后获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校车数量3955辆,其中幼儿园校车2648辆,义务教育学校校车1307辆;学校(含幼儿园)自备校车2613辆,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校车1342辆;符合校车国家标准的校车3181辆,过渡期校车774辆;条例实施后获得校车驾驶员资格的校车驾驶员数量4136人。

  二、主要工作及特点

  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已成为学校、家长和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都能把校车安全管理和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作为一件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大事来抓,从不含糊、从不懈怠。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早安排、早部署,明确职责抓落实。一是安排部署及时有力。今年以来,召开了3次重要会议。元月初,省教育厅召开的第一个全省性工作会议就是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并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作为新一年度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优先部署并逐级抓好落实。与各市区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督促各地、各校早部署、早行动,抓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同时要求各地逐级签订市、县、校安全目标责任书。8月,召开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现场会,对新学年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11月,召开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工作会议。通过一系列会议,进一步强化校车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责任,推动了安全工作的落实。二是加强学校校车管理工作指导。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排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和治安防控工作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的紧急通知》等多份指导性文件,督促各单位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校车安全责任意识和警钟长鸣的忧患意识,确保校车安全教育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员覆盖,不漏一人”。三是各部门协同合作、支持配合力度明显增强。校车的管理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紧密配合共同努力来完成的一项重要工作。全省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进一步明确各地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不断完善校车运营审批制度,从源头上严把校车安全关。

  (二)不断深化交通安全教育。省教育厅通过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小交警”体验日、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教育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加强对中小学生、幼儿的交通安全知识宣教和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行为习惯、熟练掌握在安全事故中迅速逃生、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全省各中小学幼儿园广泛利用广播、校园网、校讯通、校报、板报、展板等多种途径,宣传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和典型事故案例,曝光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宣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校车安全管理的法规和文件,进一步增强了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教职工、家长和学生守法守规的安全意识。延安、铜川等市把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列入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扎实开展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周活动。西安、安康等市开展“小手拉大手,交通安全我先行”主题教育活动;咸阳市通过手机短信、《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对学生家长及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渭南市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交流平台,为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安全主管、幼教专干等相关人员发送预警信息百余条,提高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都关心中小学生、幼儿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开展校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一是利用春秋开学检查和各类安全检查等时机,省教育厅由厅领导带队,分别安排10个检查组分赴各地开展了以校车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下大力整治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采取有力举措加大校车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坚决打击农用车、报废车、摩的等“黑车”载运学生的问题,效果明显。督查中,对存在的问题现场指出,限期整改,以检查促进各市(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二是10月中下旬,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校车安全管理排查和宣传教育行动。将校车安全排查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围,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立足实际,针对校车安全管理特点,认真组织好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排查和校车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全面细致,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实现校车安全管理常态化。全省各级教育、公安、交通、安监等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对校车进行了全面排查,完善道路、车辆、交通标志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审查校车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进行,清退不符合要求的校车驾驶人;认真排查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行车路线及道路安全隐患并登记备案;严查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黑校车”和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整治力度,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延安市各县区对已审批备案的所有校车的车辆逐校逐车进行了排查,工作中做到“四见、四不漏”(即见机动车、见驾驶员、见车主、见安全责任人,不漏一方、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人)。渭南市开展“校车百日安全行”活动;安康市在紫阳县召开了校车安全管理现场会,推广紫阳校车安全管理经验;咸阳市彬县组织校车安全检查10余次,上路执法巡查60余次,纠正违规违章125车次,查扣超员校车3起,处理违法接送校车5起,下发整改指令书158份。宝鸡市各县区教育局设立非法营运校车举报电话,并设立举报投诉邮箱,确保非法校车和超载车监管到位,及时查处,防患未然。

  (四)密切联系形成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的合力。我省校车安全管理厅际联系会议自2012年成立以来,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和省上领导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密切协作,很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共同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除整治工作,对校车安全情况、驾驶人资质和安全行为情况、行驶道路安全情况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质检部门在召回有缺陷校车产品方面做了大量有效工作;各地公安交管部门集中开展了整治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对超员行驶、无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联合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公安、教育、妇工委等部门也联合举办“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儿童安全座椅安全行”等主题活动;安监、宣传、广电、司法、总工会、共青团等部门能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媒体校车安全宣传,有效提高社会公众的校车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教育厅、省文明委、公安厅等多部门合作,开展“2016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陕西好司机、好交警、文明交通志愿者以及文明交通示范单位、社区、学校、村评选活动”,校车安全管理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今年以来,全省校车未发生一起较大以上责任事故。

  (五)完善校车安全防范预案,保障校车通行优先权利。我省各级教育部门立足实际,制订校车安全防范预案,加大车前安全排查力度,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加强学生候车、乘车、交接的三段管理,进一步夯实安全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积极配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大了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动态管控力度,认真落实相关法律规定,保障校车优先通行权。咸阳、延安、安康等市针对季节特点积极开展交通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不断提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和乘车学生的安全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宝鸡市各学校建立健全教师跟车和收车验车制度,跟车教师负责在学生上下车时清点核查人数,并填写好接送日志。西安市高陵区投入200万元,为校车公司、区教育局建成校车3G实时视频监控平台系统,为全区校车安装北斗+GPS双模实时定位传输车载终端和存储设备,实现了校车运行全过程实时监控。商洛市督促有校车的县区为所有校车安装车载行驶记录仪,定期对行驶记录影像进行检查。杨凌示范区全部校车都配备了GPS定位装置,为实时监管创造条件。各地积极倡导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司机自觉礼让校车,努力营造关爱学生、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各级对校车管理高度重视,但由于校车管理牵涉部门多,政府财政投入有限,校车数量难以满足学校需求,校车运营秩序还较为混乱,这些问题学校靠自身难以解决,也给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令人十分担忧。突出的主要问题是政府对校车的补助经费不足;校车运力明显欠缺;黑校车猖獗,安全隐患大;校车驾驶员能力素质亟需提升。

  四、2017年工作要点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努力实现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学生幼儿就近入学。继续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理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尽量缩短学生幼儿的上学入园距离,减少乘车频次,化解学生乘车安全风险。

  (二)坚持不懈地做好校车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公安等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以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为载体,以校车驾驶员、安全员、中小学师生和家长为重点对象,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强化督导和检查。坚持校车安全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校车检查督查,与公安交警部门加强配合协作,加大处罚力度,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四)研究制定全省《校车服务方案》。2017年,在《陕西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方案》《陕西省教育厅等21部门关于印发〈校车安全管理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和《陕西省教育厅等21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我们将充分调研论证并制定出台《陕西省校车服务方案》,规范校车管理和运营方式,降低管理成本,切实提高校车的服务效率。

(责任编辑:谢沂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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