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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印在心 落实在行 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015-11-2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收藏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两项法规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表明我们党对加强自身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新高度。贯彻执行两项法规,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近年来,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从查处的腐败案件和巡视、审计等发现的问题看,我们的工作与中央要求、群众期待相比还有差距。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教育部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两项法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周延方法措施,一起抓落实、一体抓执行,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

  落实到教育管理中,使纪律要求刻印在党员心上

  贯彻执行两项法规,要与学习党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不断强化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将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作为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以及年度教育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重要内容,召开教育部党组扩大会议、直属机关和直属高校主要负责人座谈研讨会,部署和推进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把两项法规纳入教育系统党委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以及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并在各类教育媒体上刊发权威解读、体会文章,推动学习制度化、长效化,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把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作为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政治要求,带头学、作表率,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在实践中敢于同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作斗争,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

  落实到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

  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教育系统面对青少年学生和知识分子两大群体,肩负着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特殊重要性。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严格执行《教育部直属机关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规定》,研究制定高校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规定,把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教育政策制定、教材审查把关、教学科研管理、教育媒体管理、教育外事管理等工作中。牢牢掌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强化课堂教学纪律,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宣传思想阵地管理,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依照规定对违犯党纪的给予纪律处分或处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作为各级教育部门和高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首要内容,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

  落实到选人用人工作中,从严把好选人用人关

  严肃党规党纪必须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在教育系统干部考察工作中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深入了解执行两项法规的情况,努力把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好干部发现出来、使用起来。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在系统内建立健全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巡视、审计等部门的联席机制,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加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教育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试行)》,凡提必审、凡提必核、凡提必听,做到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一报告两评议”全覆盖,实行“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把好选人用人的资格关、程序关和廉政关。研究制定教育部党组对直属系统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诫勉的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推动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落实到作风建设中,让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贯彻执行两项法规,要以严的态度和措施抓作风建设,努力在坚持和深化中形成良好习惯。要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动教育系统各单位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教育部有关实施办法,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化专项整治,加强对高校招生、科研经费使用、国有资产管理和教育领域违规收费等问题的治理和惩处力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执行教师收受礼品礼金的“六条禁令”和高校师德“七条红线”,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推动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对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等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坚决纠正并依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落实到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中,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把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源头上防止腐败,是在严明纪律中体现对干部的关心爱护。要注重建章立制,结合监督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健全干部人事、项目评审、重大决策事项制度,从制度入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用权行为。加强风险防控,构建覆盖整个教育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纠正,在全过程中有效防控经济风险和廉政风险。强化巡视监督,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对巡视工作的统筹谋划、安排部署中,紧扣“六大纪律”开展巡视监督,对难以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对尚未深入了解的问题“再了解”,对整改不力的推动“再整改”。坚持依法行政,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清理和规范教育行政审批,促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大力推进高校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重要事项信息公开,完善覆盖教育部直属机关、高校和中小学的信息公开制度。发挥教育系统信访举报受理中心作用,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健全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受理工作机制,加大重大信访、重要案件线索督查督办力度。

  落实到加强纪检工作中,全力支持监督执纪问责

  贯彻执行两项法规,纪委的监督执纪是保障。教育部党组将继续全力支持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重点加强对部党组、党组成员以及直属机关、直属高校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并下沉一级监督,保证驻部纪检组行使监督权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要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信办案,强化部地、教检联合办案,推进异地核查、交叉办案,对重大案件直接督办,对遇到的问题及时指导,对工作条件给予保障。加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推进纪委书记轮岗交流制,加大同城校际交流任职。支持教育系统各级纪委以贯彻两项法规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责任编辑:耿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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