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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语委等十一部门关于开展第21届全省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018-08-30 来源:语用司收藏

甘教语函〔2018〕7号

各市(州)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广新局、工商局、公务员局、各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团委,各高等学校,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18〕3号)要求,定于2018年9月10日至16日举办第21届推普周。为做好本届推普周的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四个自信”,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国民语言能力,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建设与综合国力相适应的语言文化强国提供有力支撑,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良好基础。

  二、活动主题

  本届推普周主题为:说好普通话,迈进新时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振兴,就必须在历史前进的逻辑中前进、在时代发展的潮流中发展。”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将语言文字工作融入到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中,全面深化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发展,不断创新,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实践活动,引领广大群众不断增强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不断增强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意识,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通过全面系统扎实的工作,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区域协调、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积极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服务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实现。在新时代、新征程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推动语言文字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推普周期间,省语委、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系列活动,重点支持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推普脱贫攻坚任务重、推普积极性高的县域开展推普专项活动,同时组织成员单位赴有关重点城市和行业进行巡视、观摩、检查。

  (二)各市(州)级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共青团、少先队等部门、组织,部队各级政治机关,都应结合本届推普周主题及各自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

  (三)省教育厅制发宣传海报和公益广告,各市(州)和各行业系统也可结合本届推普周主题及各地特色,自行设计制作各种宣传品,并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紧扣主题,做好推普宣传活动。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个关键历史节点,各地要紧扣改革发展主题,发扬改革创新精神,不断研究语言文字工作领域的新情况,积极探索推普新形式,开展新活动。

  (二)多措并举,助力推普脱贫攻坚。2018年是脱贫攻坚战略进入决胜阶段的关键一年,要按照《甘肃省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服务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大农村、边远、民族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推普工作力度,精准推普助力扶贫。采取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精准的举措、更加有力的工作,不断提高贫困地区群众对学习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重要性的认识,使其具备基本的普通话交流能力。

  (三)行业联动,提升推普活动综合成效。各级教育、语言文字、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公务员管理、共青团、少先队等部门及军队相关单位,都要结合本届推普周主题和各行业的特点,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各地教育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大力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和行业系统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自身特点认真组织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

  (四)创新方式,切实增强宣传活动实效。创新活动内容、载体和方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拓宽覆盖面,扩大影响力。应特别重视发挥“互联网+”对于推普工作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开展投入少、效果好、社会群众乐于接受的活动形式。

  五、相关事项

  (一)各市(州)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积极会同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共青团、少先队等部门,尽快制订本届推普周活动方案,并于推普周后对活动成效及时总结。请将活动方案于8月10日前、活动总结于9月20日前报送省语委办。同时上报开展活动的照片10张。(附照片说明)

  (二)军队和武警部队各级政治机关,要结合实际,制订各自活动方案,开展切实有效的宣传活动,并对宣传活动及成效进行总结。活动方案及有关总结情况及时报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三)各市(州)语言文字工作和教育部门要大力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和行业系统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自身特点认真组织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

  联 系 人:省教育厅语管处 卢永峰 张百玲  

  联系电话:0931-8283130;传真:0931-8820006

  电子邮箱:gsyuban@163.com

  附件:甘肃省教育厅第21届“全省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 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省语委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文化厅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省公务员局

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共青团甘肃省委

2018年8月9日

(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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