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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2008年度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四次预警通知

2008年7月2日

教体艺厅函〔2008〕17号

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云南省教育厅:

  当前,部分地区尤其是长江流域的血吸虫病流行区人畜血吸虫感染率还比较高,血吸虫病易感环境依然存在。6-10月是血吸虫病高发季节,为有效预防血吸虫病流行区学生感染急性血吸虫病,保护学生的身体健康,特通知如下:

  一、血吸虫病流行区中小学校要在暑假前和9月初各集中安排一次血防健康教育活动,如上一堂血防健康教育课,看一次血防健康教育录像或听一次血防专题讲座,利用黑板报或墙报办一期血防健康教育专栏等,重点教育学生“管好人畜粪便是控制血吸虫病传播的关键”;不到设有血防警示牌的湖泊、河塘、水渠里游泳、戏水、捕鱼等,防止接触疫水;接触疫水后要及时到当地血防部门进行检查。

  二、学校要充分发挥家长在血防工作中的作用,在暑假前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信、与家长签订责任状等形式向家长提出相应要求,共同教育和监督学生不要在有钉螺分布的区域游泳、戏水、捕鱼等,防止接触疫水。

  三、学校在血吸虫病高发季节要做好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对有疫水接触史,并出现畏寒、高热、右上腹疼痛等疑似症状的学生应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以做到血吸虫病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四、血吸虫病流行区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迅速对当前血防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督促学校做好血防健康教育工作,在9月初对血吸虫病流行区中小学校血防健康教育工作进行一次督促与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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