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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公布教育部备案的高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

教发〔2001〕1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0〕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设立的38所高等职业学校,予以备案(名单见附件)。

备案的高等职业学校名单

序号

学校名称

主管部门

1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

天津市

2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省

3

石家庄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省

4

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省

5

保定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省

6

民办安徽新华职业学院(民办高校)

安徽省

7

铜陵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省

8

民办万博科技职业学院(民办高校)

安徽省

9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省

10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安徽省

11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省

12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省

13

福建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省

14

湖南涉外经济职业学院(民办高校)

湖南省

15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省

16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省

17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省

18

襄樊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省

19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

湖北省

20

武汉时代职业学院(民办高校)

湖北省

21

武汉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民办高校)

湖北省

22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23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24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

25

民办新安职业技术学院(民办高校)

广东省

26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市

27

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贵州省

28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贵州省

29

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贵州省

30

贵州人民警察职业技术学院

贵州省

31

贵州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贵州省

32

宁夏石嘴山职业技术学院(民办高校)

宁夏回族自治区

33

青海财经职业学院

青海省

34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省

35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省

36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省

37

长治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省

38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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