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关于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的说明

各有关高等学校:

  因编辑疏漏,《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第67页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没有列全,应为16门: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特此说明。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2012年12月18日

来源:高教司收藏
(责任编辑:于晓媚)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