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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典型案例的函

国教督办函〔201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督导部门:

  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实施以来,各地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3〕2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工作守则>的通知》(国教督办〔2013〕6号)的相关要求,组织责任督学真督善导,在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指导学校内涵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校园安全等方面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好的经验。为总结推广这些好做法好经验,推动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提高水平,2018年3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经各省(区、市)推荐、专家评选,确定了78篇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典型案例。

  希望各地认真组织学习,借鉴典型案例的有效做法,开拓创新,不断提高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水平。请在每年10月底前,将工作中新发现的责任督学典型案例报送我办,我办将及时评选公布。

  附件: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典型案例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25日

来源:督导局收藏
(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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