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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

2017-09-12 来源:体卫艺司收藏

  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改进美育教学作出重要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对学校美育改革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到2018年,学校美育要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育资源配置逐步优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到2020年,初步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近年来,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学校美育取得了较大进展,对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看,美育仍是整个教育事业中的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强化美育育人功能,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切实落实国办要求,我部与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广东、陕西等13省(区、市)在京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

  一、教育部

  教育部就学校美育的改革发展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支持:支持河北省推进美育教育综合改革实验;支持河北省开展美育教育教学改革;支持河北省全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与基地建设;支持河北省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建设;支持河北省推进美育教研科研;支持河北省全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建设;鼓励支持河北省开展高校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支持河北省在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国培计划)中加大乡村美育教师培训力度;支持河北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中外人文交流。

  二、河北省

  (一)开齐开足音乐、美术为主的中小学美育课程,推进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其他美育课程和美育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建设,完善美育课程体系。2018年底,全省农村小学普遍开齐开足美育课,初步实现全省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普遍开齐开足美育课的目标。

  (二)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学校美育工作,纳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并做到逐年增加,保证美育课堂教学、美育实践活动、教师进修培训和学校美育设施的投入,并向农村和薄弱学校倾斜。

  (三)加大中小学美育教师补充力度,各地每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划出15%以上比例用于招聘美育教师,提升特岗计划招录美育教师比例;严格执行《河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建立农村中小学校美育教师补充机制,重点补充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乡(镇)中小学校美育教师;实施中小学美育师资省级专项培训,在中小学教师国家级、省级培训计划中加大对美育教师的培训力度;每年组织开展美育教师基本功大赛、美育优质课程评选等活动。

  (四)重点建设20个高水平学生艺术团、100个中小学生艺术团,建设100个中小学美育实践基地,建设120所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和中小学艺术特色学校,创建一批“校园文化美育环境示范学校”。

  (五)每三年举办一届省级大学生和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各大中小学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校园艺术节活动。继续支持文艺团体赴大中小学开展高雅艺术和优秀传统文化艺术进校园活动。广泛开展京津冀三地学校美育交流活动。

  (六)加强督导。将美育纳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体系,将学校美育课程实施情况纳入省级示范性高中、基础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将美育作为全省中考中招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重要内容。

  (七)认真执行《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和《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办法》。强化学校及主管部门美育职责。进一步落实基础教育以县为主的政府责任,将改进美育教学情况列入县级人民政府和主要负责人的考核指标。

  (八)全面推动高等学校设立独立的美育管理机构,落实职能权限、师资配置、办公场地等,统一管理全校公共艺术课程、学生艺术社团建设、对外交流活动。探索建立直属学校领导、与其他二级院(系)行政同级的美育管理机构。

(责任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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