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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

2017-09-12 来源:体卫艺司收藏

  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改进美育教学作出重要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对学校美育改革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到2018年,学校美育要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育资源配置逐步优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到2020年,初步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近年来,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学校美育取得了较大进展,对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看,美育仍是整个教育事业中的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强化美育育人功能,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切实落实国办要求,我部与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广东、陕西等13省(区、市)在京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

  一、教育部

  教育部就学校美育的改革发展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支持:支持天津市推进美育教育综合改革实验;支持天津市开展美育教育教学改革;支持天津市全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与基地建设;支持天津市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建设;支持天津市推进美育教研科研;支持天津市全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建设;鼓励支持天津市开展高校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支持天津市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中外人文交流。

  二、天津市

  (一)坚持全面发展、特色发展、协同发展原则,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具有天津特点的现代化美育体系。

  (二)加强学校美育课程建设。以音乐、美术课程为主,以舞蹈、戏曲、曲艺、年画、书法、篆刻、剪纸等具有天津地域特色的传统艺术课程为辅,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不同教育类别,科学定位学校美育课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确保艺术课程课时占总课时的9%—11%,鼓励增设舞蹈、戏剧、戏曲等课程。普通高中保证艺术类学习领域课程的6个必修学分,创造条件开设舞蹈、戏剧、曲艺、影视、书法、工艺、电脑绘画等教学模块。中等职业学校将艺术课程纳入公共基础必修课,保证72学时,加强普职融通,充分利用中职学校校内实训基地资源,向中小学生开放,拓展美育教育空间。高校面向全体学生开设以艺术鉴赏为主的限定性选修课程和艺术实践类、艺术史论类、艺术批评类等方面的任意性选修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鼓励高职院校与老字号企业合作共建“工匠创新工作室”和“工匠教学基地”,鼓励老字号技艺传承人到学校兼职任教、授徒传艺,培育和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在天津市特色高中建设中,加大以美育作为特色项目建设。“十三五”期间,建设一批美育学科特色课程基地。开发100门具有鲜明传统文化特点与天津地域特色的地方和校本精品美育特色课程。基于本市“三通两平台”项目,建设“互联网+”美育网络资源共享平台,开发与课程教材配套的学校美育课程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和美育网络课程。

  (三)完善学校美育实践活动的课程化机制。将美育实践活动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实施课程化管理。将学生参与美育实践活动情况和表现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做好相关记录和评价。在全市中小学校全面实施以体育艺术“2+1”项目为载体的素质拓展课外活动,每周不少于2天,每次活动不少于1小时。

  (四)搭建美育实践活动平台。坚持开展一年一度的市、区两级大中小学文艺展演,以合唱节、舞蹈节、器乐节、戏剧节“四节”联动为师生提供展示交流、相互学习的机会。全面启动“天津市学生艺术团提升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建设与现代化学校标准相配套,以合唱、民乐、管弦乐、舞蹈、戏剧为主要门类的500支学生艺术团。每年组织高雅艺术进校园演出活动60场。

  (五)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办发〔2017〕5号)《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15〕52号)精神,强化美育育人目标,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戏曲传承发展。以戏曲、曲艺、年画、飞镲、书法、篆刻、剪纸、诗词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为重点,创建命名200所中小学校为市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围绕“弘扬华夏文明,传承津沽文化”主题,以每年天津设卫筑城纪念日和中华传统节日为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文化活动,让传统文化在青少年学生中得到活态传承。通过10项具体措施,广泛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力争每校每年免费观看一场戏曲演出。

  (六)加强学校美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大中小学美育教师补充力度,各区每年在公开招聘新教师中划出适当比例用于招聘美育教师。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美育教师交流轮岗,鼓励各区、各校采取以“走教”为主的方式,兼顾定期交流、跨校竞聘、校际联合、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美育教师交流实效,提升美育教师专业素养。加大对美育教师的培训力度,高质量做好美育教师全员培训;实施“学科领航教师培养工程”,覆盖全学段美育教师;实施“乡村教师专业能力提升项目”,补齐乡村教育短板,促进教育均衡发展。配齐三级美育管理和教研人员,完善美育学科三级教研协作制度。把美育教师组织开展课外艺术活动、学生艺术社团排练和展演等纳入工作量,鼓励优秀美育教师在做好本校美育工作的前提下,发挥在区域内的示范与指导作用。高校要把艺术人才培养纳入人才培养方案。

  (七)加大美育投入力度。市有关部门、各区通过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完善经费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美育发展基本需求。加大对美育事业尤其是中小学校美育设施的投入,通过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美育设施标准化建设,建立学校美育器材补充机制。加强高校艺术教育场馆建设,将更多的文化建设项目布点在学校,促进学校资源与社会资源互动互联,推动校内外资源设施共建共享。

  (八)建立学校美育工作督导评价制度。认真执行《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办法》。将“艺术素养”维度纳入我市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及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参考依据。将美育纳入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体系。强化学校及主管部门美育职责,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改进美育教育情况列入对区人民政府督政检查指标。市、区两级教育督导部门将美育工作纳入督导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导。运用现代化手段对美育质量进行监测,将中小学校美育课程开课率作为对学校评价、考核的重要指标,每三年组织一次学校美育质量监测。

(责任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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