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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与江西省人民政府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

2017-09-12 来源:体卫艺司收藏

  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改进美育教学作出重要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对学校美育改革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到2018年,学校美育要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育资源配置逐步优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到2020年,初步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近年来,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学校美育取得了较大进展,对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看,美育仍是整个教育事业中的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强化美育育人功能,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切实落实国办要求,我部与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广东、陕西等13省(区、市)在京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

  一、教育部

  教育部就学校美育的改革发展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支持:支持江西省推进美育教育综合改革实验;支持江西省开展美育教育教学改革;支持江西省全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与基地建设;支持江西省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建设;支持江西省推进美育教研科研;支持江西省全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建设;鼓励支持江西省开展高校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支持江西省在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国培计划)中加大乡村美育教师培训力度;支持江西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中外人文交流。

  二、江西省

  (一)完善美育课程体系。全省中小学校基本开足开齐美育课程,其中音乐、美术每周各不少于2节,推进舞蹈、戏剧、戏曲等其他美育课程和赣剧、采茶戏、傩舞、红色文化等富有江西地方特色的校本课程进课堂,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具有赣鄱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重视戏曲艺术教学工作。在艺术限定性选修课中开设《戏曲鉴赏》课程,在大中专学校每学期举办一场戏曲知识讲座、观看一场戏曲演出,通过聘请戏曲专家和知名戏曲票友担任学校兼职戏曲艺术教师,落实高校戏曲普及教育教学工作。建设一批戏曲社团组织,组织每个社团每年创排一批戏曲剧目。

  (二)扩充美育师资队伍。加大中小学美育教师补充力度,至2020年,各地每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含特岗教师)必须划出不少于15%的比例用于招聘美育教师,重点补充农村、边远、贫困地区美育教师。开展中小学地方戏曲专(兼)职教师培养计划。实行县域内美育教师交流制度,鼓励美育教师采取交流轮岗、走教、支教等形式到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设立美育实习基地,开展顶岗实习。鼓励聘用社会文化艺术团体专业人士、民间艺人担任学校兼职美育教师。实施“万名美育乡村教师专项培训”,为每所村小至少培训合格的音乐、美术教师各1名。依托“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每年培训美育教师不少于2000人。实施“十百千美育人才工程”,培养和评定10名专家智库型美育人才,100名美育学科带头人和1000名中青年美育骨干教师。

  (三)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各级地方政府要通过多种形式筹措资金,满足学校美育发展基本需求,建立学校美育器材补充机制。“十三五”期间,各地要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美育设施标准化建设纳入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等重大工程项目。加强高校艺术教育场馆建设,将更多的文化建设项目布点在学校,促进学校资源与社会资源互动互联,推动校内外资源设施共建共享。鼓励各地筹措和利用社会资金对农村中小学校美育走教教师给予专项补贴。

  (四)推进美育教育工程。实施“五个一百美育工程”,创建100个高水平学生艺术团,100个中小学美育实践基地、100所艺术教育特色校、100所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和100所校园文化建设示范学校。

  (五)建设美育资源平台。建设“江西省学校体育美育网”,大力开发与课程教材配套的大中小学校美育课程优质数字教育资源,鼓励各级各类学校结合“互联网+”,利用数字化资源平台推广和普及远程美育教育教学。

  (六)健全美育协同机制。加强美育协同发展,联合和依托文化部门及相关单位,组织开展文艺支教志愿服务等项目,组建“江西省学校艺术教育春风行”文艺工作者援教联盟,依托联盟搭建农村美育支教平台,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建立高校美育联盟,加强校际之间的交流,开展美育教学与科研交流研讨,鼓励专业艺术院校、艺术院团在中小学校建立对口支持单位。聘请艺术家和民间艺人进校园,因地制宜成立相关工作室。

  (七)建立美育评价制度。认真贯彻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和《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以5个国家级实验区和5个省级实验区为试点,2018年开始面向全省各县(市、区)开展实施县域内中小学校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将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初中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测评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将美育纳入高校人才培养方案,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将美育纳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体系,作为我省中考中招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重要内容。

  (八)创新美育活动形式。全省每三年举办一届省级大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各市、县(区)每三年至少举办一次全市、县(区)级艺术展演活动,各大中小学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校园艺术节活动。继续支持高校艺术院团和文艺团体开展高雅艺术和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戏曲进校园活动,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开展赣剧、采茶戏等地方戏通识教育,每三年举办一届少年儿童戏曲才艺展示活动。定期举办戏曲艺术交流活动。积极为大学生提供戏曲演出交流机会和展示平台,定期举办校园戏曲展演活动;整合校内戏曲教育资源,积极探索推进校园进戏曲工作的方法载体和激励机制,确保戏曲进校园工作深入、持久、务实推进。将“戏曲进校园”工作纳入文明校园考评指标体系,戏曲教学课时不少于音乐课时的10%,积极联络专业院团进校园演出。探索建立文艺家进校园活动常态机制,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进一步发挥文艺界对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的积极作用。

  (九)加强美育督导监测。将美育列入省委省政府年度对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教育指数的考核指标,纳入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品质提升工程、校园文化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的督导评估范围,定期开展专项督导。鼓励各地运用现代化手段对美育质量进行监测。鼓励各地利用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作为载体和平台,对美育质量进行监测。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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