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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与青海省人民政府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

2018-05-10 来源:体卫艺司收藏

  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改进美育教学作出重要部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对学校美育改革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到2018年,学校美育要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育资源配置逐步优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到2020年,初步形成大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近年来,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学校美育取得了较大进展,对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看,美育仍是整个教育事业中的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强化美育育人功能,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切实落实国办要求,我部与山西、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

  一、教育部

  教育部就学校美育的改革发展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支持:支持青海省推进美育教育综合改革实验;支持青海省开展美育教育教学改革;支持青海省全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与基地建设;支持青海省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建设;支持青海省推进美育教研科研;支持青海省全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建设;鼓励支持青海省开展高校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支持青海省在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国培计划)中加大乡村美育教师培训力度;支持青海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中外人文交流;组织国家级媒体对青海省学校美育改革的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报道。

  二、青海省

  (一)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程。按照国家规定的艺术课程设置方案(大纲)开齐开足艺术课程。在开设音乐、美术课程的基础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增设舞蹈、戏剧、戏曲等课程;普通高中学校创造条件逐步开设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教学模块;中职学校积极探索开好体现职业教育专业和学生特点的美育拓展类课程。高校在开设以艺术鉴赏为主的限定性选修课程基础上,开设艺术实践类、艺术史论类、艺术批评类等方面的任意性选修课程。

  (二)深化学校美育教学改革。健全完善提高美育教育质量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落实国家规定的不同学段美育课程设置方案、课程标准以及内容要求。通过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美育教育资源覆盖面,利用各学科课程教材中的美育资源,将美育教育贯穿于学校教书育人的全过程。围绕美育目标,形成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校园文化的育人合力。

  (三)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支持高校建立学生艺术社团,城镇中小学校、有条件的农牧区中小学校成立学生艺术社团和兴趣小组,到2020年,组建一批高水平学生艺术团。建立学生课外活动记录制度,将学生参与校内外艺术活动的情况与表现作为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内容。高校、城镇中小学定期举办艺术节,全省中小学的课外、校外艺术活动覆盖率达到90%以上。做好全国农村艺术教育实验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建设。学校以戏曲、书法、篆刻、剪纸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为重点,构建“一校一品”、“一校多品”模式。到2020年,在全省创建75所校园文化环境示范校。

  (四)加强美育教研科研工作。在全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省级教(科)研部门设立美育专项课题,深入开展美育教学和地方(校本)教材研究。加强基础教育阶段艺术类学科教研队伍建设,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专兼职美育教育教研员,发挥引领作用,促进美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

  (五)加强美育师资队伍建设。有计划、分步骤配齐专职美育教师,每年在教师招聘中拿出一定比例专门招聘美育教师,重点补充农牧区学校的美育教师。落实《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美育教育服务 促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办法》文件,选派高校艺术专业教师、艺术院团专家和社会艺术教育专业人士到中小学校担任兼职美育教师。在农牧区学校设立一批教育实习基地,积极开展美育教师顶岗实习。城镇学校美育教师采取“对口联系”、“下乡巡教”等形式到农牧区学校任教。利用“省培计划”加大对美育教师特别是农牧区美育教师的培训力度,每年计划培训400人次,到2020年,达到1200人次。保障美育教师在职务评聘、奖励、进修、培训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

  (六)加大投入力度。通过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和标准化学校建设等项目,加快推进学校美育设施标准化建设。力争到2020年,普通中小学校按《青海省标准化中小学办学标准》规定配齐美育课教学器材,中职学校、高校要保证满足艺术课教学活动所需器材。各级政府要将更多的文化建设项目布点在学校,引入校外优质美育教育资源为学生提供艺术实践活动服务,推动校内外资源设施共建共享。

  (七)完善督导考核评价机制。落实《青海省中小学体育美育工作专项督导方案》,将美育教育纳入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和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体系,从政府、学校两个层面对中小学美育工作进行督导。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建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公示制度,自评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学校美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

(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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