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部司局机构

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语委语言文字科研项目优秀成果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语信司函〔2021〕17号

有关单位:

  经研究,2021年国家语委继续实施《国家语委语言文字科研项目优秀成果后期资助计划》。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已结项的国家语委科研项目或其他科研基金项目中,具有深化研究或转化应用潜力的优秀语言文字科研项目成果,国家语委科研项目集中鉴定为优秀的项目优先。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为5—15万元/项。项目研究起始时间为2022年1月1日,研究周期为1年。具体资助重点为:

  (一)具有前瞻性和较高学术价值语言文字理论研究成果的进一步拓展、深化。

  (二)社会急需且具有较高应用价值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

  (三)对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语言文字工作研究成果的推广实施。

  (四)体现原创性和开拓性,对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或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论文、报告等的出版。

  (五)与语言文字相关的软件、系统平台等其他类别成果的进一步开发利用。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国家语委语言文字科研项目优秀成果后期资助计划》有关规定。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良好的科研信誉和科研能力。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

  (二)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后期资助项目。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国家语委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在线进行。该系统为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平台网页链接为:http://www.ywky.edu.cn/。请登录“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选择“后期资助”项目类别进行申报。

  (二)材料要求。需要邮寄的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原项目成果一份、结项证书复印件一份(相应电子版请在申报系统附件处上传)。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填写、提交、导出和打印申请书。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已提交的申请书仍可修改并重新打印。申请人所在单位汇总所有申请材料并审查盖章后,统一报送国家语委科研办,不需要网上审核。

  (三)截止时间。申报系统自2021年7月15日起受理项目申报,申报截止日期和纸质材料寄出截止日期均为2021年8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准确。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后期资助项目管理参照《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三)项目成果在出版或应用中须注明“国家语委语言文字科研项目优秀成果后期资助计划项目”和项目编号。

  (四)项目立项名单拟于2021年11月公示。

  联 系 人:郭 浩

  联系方式:010-66096726 keyanban@mo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邮编:100816)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罗老师 13554039146

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

来源:语信司收藏
(责任编辑:姚振)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