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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结业会考工作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9-07-2016-0003-1 生成日期: 2016-04-06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民厅函〔2016〕8号 信息类别: 高等教育
内容概述: 教育部开展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结业会考工作。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
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结业会考工作的通知

教民厅函〔2016〕8号

有关预科培养学校:

  为切实提高民族预科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关于探索实施高校民族预科阶段结业会考制度的精神,在认真总结2015年民族预科结业会考(以下简称结业会考)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决定在部分预科培养学校继续开展结业会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教育部民族教育司负责会考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预科指导委员会)受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委托,负责研究制定会考方案,组织统一命题,协调有关预科培养学校做好考务及相关工作;各预科培养学校根据会考方案,具体负责本校会考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考试及考务

  2016年,会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参加会考对象为有关预科培养学校正式在读的2015级一年制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学生;考试方式采用上机+纸质考试模式。参加考试学校名单、会考方案及其他配套文件将由预科指导委员会发布。

  三、成绩使用

  结业会考成绩以不低于30%权重计入该门课程结业考试总分,具体权重由各学校确定。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将本次会考作为学生的结业考试,以及升入目标学校选择专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有关要求

  各预科培养学校要充分认识结业会考的重要作用,加强宣传,做好动员,按照会考方案,组织好考试报名、模拟演练、人员培训、考务安排等工作;要做好考试期间的餐饮供给、电力网络、医疗卫生、安全保卫等后勤保障工作;要参照本校考试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管理工作,规范考试行为,要求师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申 健 010-66097271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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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4-20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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