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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督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9-04-2017-0004-1 生成日期: 2017-10-24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民厅函〔2017〕18号 信息类别: 教育综合管理
内容概述: 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继续开展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督查工作。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
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督查工作的通知

教民厅函〔2017〕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宗)委(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民宗局:

  为进一步推进民族教育快速发展,深入了解各省(区、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发〔2015〕46号,以下简称《决定》)情况,在2016年开展督查的基础上,决定2017年继续由教育部、国家民委牵头,对落实《决定》情况开展督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各省(区、市)贯彻落实《决定》研究制定推进民族教育发展政策措施情况,健全民族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情况,解决突出问题情况,教育扶贫工作开展情况等。(自查提纲详见附件)

  二、督查要求

  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民族部门按照自查提纲开展全面自查,并于11月20日前提交自查报告。教育部、国家民委适时组织开展实地督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

  教育部民族教育司李盟010-66097595

  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李然010-66508415

  附件: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督查工作自查提纲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民委办公厅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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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0-24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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