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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开展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19-13-2019-0003-1 生成日期: 2019-06-30 发文机构: 教育部 国家语委
发文字号: 教语信函〔2019〕1号 信息类别: 语言文字工作
内容概述: 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关于开展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开展中国语言资源
保护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教语信函〔201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部属有关高等学校,有关科研院所,中国语言资源保护研究中心:

  为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的精神,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有关任务要求,教育部、国家语委自2015年起启动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语保工程)建设。语保工程是目前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语言资源保护项目,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影响广泛、社会反响良好。

  2019年是语保工程一期建设的收官之年,为进一步调动语言文字战线积极性,为语言文字工作营造积极奋发、干事创业的氛围,书写教育“奋进之笔”,我部经报请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决定开展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原则

  坚持以工程质量为先,注重表彰对象的示范性和标杆作用;坚持以基层为重,重点表彰一线工作人员、专家学者;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注重表彰范围的覆盖面和代表性;坚持以客观公正为准,做到公开公正、简化高效。

  二、奖项设置及名额

  设“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奖”先进集体和“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奖”先进个人两类奖项。表彰名额为先进集体20个,先进个人100人。

  三、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包括参与语保工程组织实施的省(区、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各市(州)、县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相关高校或科研院所下设实体教学或科研单位。副司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单位不在评选范围。

  (二)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包括参与工程建设的项目负责人和专家、县(区、市)语委办工作者、发音人、志愿者和支持工程建设的社会各界人士等。副司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干部不在评选范围。

  四、申报时间和申报条件

  申报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9月10日。

  先进集体申报条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包括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建设在内有关工作部署,并取得良好成效,得到普遍认可。

  先进个人申报条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热爱祖国,热爱语言文字事业,在语保工程实施中严谨认真、甘于奉献,为工程的实施和取得实效作出重要贡献。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五、组织领导

  在教育部、国家语委领导下,由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具体负责组织,成立由语保工程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有关专家及相关部委工作人员组成的“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按照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复意见,经申报、初评、终评、公示、表彰程序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地、参与工程建设的各高校科研院所及各项目组要高度重视,将评选表彰工作作为调动语言文字战线积极性,营造积极奋发、干事创业氛围的重要契机,认真做好评选的申报等各项工作。通过评选表彰工作,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推进语言资源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促进支撑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人才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夯实整体事业发展的基础。

  (二)精心组织

  推荐要坚持申报条件,保证评选质量,保证评选的民主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公正推荐方式进行,申报名额不得突破。

  1.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根据《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汉语方言调查点总体规划(2015—2019年)》:

  (1)规划调查点在50点及其以上的可推荐本地省级语言文字管理部门以及本地市(州)、县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先进集体(限2个);本省(区、市)首席专家、课题组负责人、基层语委办工作者、发音人、志愿者及支持工程建设的社会各界人士(每类1—2人,共计限8人);

  (2)规划调查点在10点—49点的省(区、市),可推荐本地省级语言文字管理部门以及本地市(州)、县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先进集体(限1个);本省(区、市)首席专家、课题组负责人、基层语委办工作者、发音人、志愿者及支持工程建设的社会各界人士(每类限1人,共计限5人);

  (3)规划调查点在9点及以下的省(区、市),可推荐本地省级语言文字管理部门以及本地市(州)、县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先进集体(限1个);从本省(区、市)首席专家、课题组负责人、基层语委办工作者、发音人、志愿者及支持工程建设的社会各界人士中遴选候选人,共计限1人。

  如确实无条件符合者,可放弃推荐。

  2.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语言资源保护研究中心负责推荐少数民族语言调查课题负责人(限20人),发音人、志愿者及支持工程建设的社会各界人士(限10人)。如确实无条件符合者,可放弃推荐。

  3.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会同中国语言资源保护研究中心根据工程工作量和完成情况,在上述基础上补充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候选人。

  (三)材料要求

  各申报单位于2019年9月10日前上报以下材料:

  1.《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奖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2)和《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奖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3)。

  2.《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奖先进个人推荐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

  3.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人选的典型事迹材料。先进个人材料不超过1000字,先进集体材料不超过2000字。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先进个人还要附一张2寸免冠近照片。

  4.各省(区、市)语委办开展语保工程建设的总结。

  材料纸质版邮寄至: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邮编100816)

  电子版发至:bzhch@moe.edu.cn

  联系人:张广村

  联系电话:010-66092238

  附件:1.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条件

     2.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奖先进集体申报表

     3.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奖先进个人申报表

     4.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奖先进个人推荐情况一览表

教育部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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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6-30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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